十六世紀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個性暴戾好色,先是娶了亡兄的妻子凱瑟琳為妻,見她未生兒子便要離婚,另娶美貌的安娜。當時法律規定,國王要離婚,必須經由教皇同意。於是亨利八世命令大法官托馬斯莫爾爵士在不追究國王罪過的法令上簽字,並作為全權代表去跟教皇交涉。亨利八世的荒淫無恥生活早已引起非議,但大多數朝臣敢怒不敢言。托馬斯基於個人良心,拒不簽字。而且托辭要和妻子女兒過安寧的生活,堅決不去皇宮。這加劇他和國王之間的鴻溝,也引起樞機官和大法官秘書克倫威爾的不滿。後來樞機官去世,托馬斯被任命為該職。而克倫威爾升為大法官,他幫助亨利八世了結和凱瑟琳的婚姻,但克倫威爾還是想把托馬斯置於死地!